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辽宁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若干规定》辽地税发〔〕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省域内除财*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
征收依据依据辽工发函字〔〕2号文件规定,从年2月1日起,税务部门暂缓代收三年工会建会筹备金,该文件于年2月到期,全省恢复征收工会建会筹备金。
计费标准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流程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申报模块,申报缴费。未核定相关费种的,前往税务局大厅窗口进行核定。
返还*策建立工会组织、有工会独立账户的单位,各级工会于次月底返还缴纳工会经费的60%;未建立工会组织、无独立工会账户的单位,缴纳的工会建会筹备金暂不返还,待建会建户后返还。
违规处理缴费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工会经费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拖延、拒缴工会经费的单位,由地方总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共同下发《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催缴。经多次催缴无效的,由地方总工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疑解惑建会-(营口市总工会组织部)
财务-(营口市总工会财务部)
来源:营口市总工会
责任编辑:唐语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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