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无限制落户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凡到我市就业创业的非营口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可以落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二、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每月-元的生活补贴。
三、购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2-8万的购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每月-元的租房补贴。
五、社会保险补贴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录用的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劳务合同,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手续,依法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薪酬,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按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我市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业,可以享受每年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享受时间最长为两年。
六、基层服务计划
为鼓励和和引导更多高学历、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年我市开始实施基层服务计划,每年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提供个以上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定向公开招聘离校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编辑
林雪
审核
何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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